弘扬民间艺术 打造文化之乡
2010-1-5 10:58:38“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是文化部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推动民间文艺事业繁荣和发展,于2007年针对群众性文艺活动特色鲜明、成就突出的地区而设立的一个重要文化奖项。
我县历史文化底蕴厚重,满族和高句丽文化在“文化名县”发展战略推动下于近年大放异彩。其中,满族版画、朝鲜族乞粒舞和张民喷乐等群众性文艺日益兴旺、家喻户晓。为摘取“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桂冠,我县大力实施农村文化五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常性组织民间艺人和文艺骨干队伍进行民间艺术创作、演出、展示和培训与交流,为各类民间艺术建立规范和完备的档案。同时,加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和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让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拥有展示平台和物质保障。此外,我县还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真实纪录和放映民间文艺节目,进一步扩大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增强民间文艺对市民文化生活的服务能力。
在各项有力措施推动下,我县经省、市文化部门逐级评审申报,于2008年底被文化部确定为获奖对象,并在2009年年底正式命名我县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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