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2008-8-15 17:47:39
桓仁满族自治县文化局工作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政治上、艺术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用艺术教育人、感染人。
2、制定和实施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将事业建设人文景观相结合,充分体现文化名县的特色;
3、负责对全县文化行业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依法对文化市场进行管理、稽查。
4、负责对全县大规模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培养文化基地、发展文化产业。
5、做好全县图书发行、收藏、借阅工作;
6、指导监督乡镇文化站(文化中心)图书馆(室)工作。收集保护人类文化遗产,文化信仰传递工作;
7、负责检查指导新闻出版工作,保护知识产权;
8、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祥和健康和社会环境;
9、打击盗版、走私、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伤害。
10、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11、拟定全县文物事业发展建设规划和法规、规章;
12、负责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调查、勘探、保护、管理、抢救、修复、研究和利用等工作;
13、申报国家、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负责文物的鉴定、征集保管、陈列展示、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工作。
办公室职责
组织研究文化政策,草拟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贯彻文化经济政策,规划指导文化设施建设;监督指导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审计工作;管理文化、文物事业经费;管理、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文化股职责
制定全县社会文化工作目标及中短期工作计划,指导、监督、检查全县社会文化单位、部门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策划全县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征集社会文化史料,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文化市场办公室职责
调查研究文化市场发展动态,参与拟定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措施,参与拟定相应的地方性管理规章并监督指导实施,依法管理文化市场;查处文化市场的违法经营行为;组织协调社会文化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指导稽查新闻出版、版权、演出、娱乐、电影、音像、网吧、文物、字画、艺术培训等经营活动;办理艺术表演、电影放映、歌舞娱乐场所、音像制品经营、互联网上网经营服务等项目的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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