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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遗产基本常识

2008-9-3 9:47:50

 

1、世界遗产是指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的人类共同继承的文化及自然遗产,它包括亿万年的地球史上,人类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不可再生的人造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带等,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2、截止到2004年,全世界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已达788处(其中文化遗产611处,自然遗产154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3处)。分布在134个国家。
3、中国从1987年拥有第一批世界遗产,到现在发展到拥有30处文化与自然遗产。其中文化遗产21项,自然遗产4项,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4项,文化景观1项。仅次于意大利和西班牙,位居世界第。此外,昆曲和古琴为“人类口头遗产和非物质遗产”代表。
4、世界遗产委员会在1976年宣告成立。其日常办公机构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保护中心,具体执行遗产保护的经常性工作。遗产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5、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举行的第17届大会上通过了一项《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定义和标准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一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的一项具有深远影响的国际准则性文件。
6、中国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后,保护管理世界遗产水平不断提高。先后五次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确定了103座历史文化名城,127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0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万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177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5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4个国家地质公园,342个国家森林公园。
7、2002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文物保护法》修订案,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为新世纪我国文物工作和世界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桓仁满族自治县五女山山城保护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是五女山山城保护与管理的法制保障。
8、世界遗产分为:自然遗产、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混合体(即双重遗产)和文化景观。